七、递补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或体检程序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都不予递补。
八、公示、选择单位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集中选择招聘单位。选择招聘单位时,同一招聘岗位的拟聘人员(不区分男、女)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选择过程全程公开,选择结果现场公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列编与聘用管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按程序办理列编、聘用等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按湘组发[2015]26号文件规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流动调配。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用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期五年。
十、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县纪委、监察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凡违反程序或纪律规定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特别提醒:
1. 应聘人员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 招聘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相关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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