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面试形式为说课(含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及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
1. 面试对象确定: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笔试前公布有调整的以调整计划为准),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其中设置了男、女招聘计划数的学科岗位按男、女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
2. 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通知在笔试成绩公示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请及时关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1.总成绩具体折算办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同分优先处理办法:如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以学历层次较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师范类毕业生优先;如仍相同,以专业技术职称较高者优先。
3.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按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公布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其中设置了男、女招聘计划数的学科岗位按男、女分别确定)及体检时间等相关事项。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
1. 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其它同级别医院或以上级别医院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2. 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 资格复查: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资格复查由县人社局负责。考核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卫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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