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试行)》(长教通〔2016〕112号)和《长沙市编外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长教通〔2017〕136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需要,经长沙市教育局、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均为教学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报考人员必须具备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的学历学位,其中舞蹈(现代舞)岗位应聘者还须有艺术类中专学历;
3.音乐(钢琴伴奏)和舞蹈(现代舞)岗位应聘者须在艺术类学校有5个月及以上工作经历;教务专干岗位应聘者需具备一定公文写作能力;
4.英语、音乐(钢琴伴奏)和舞蹈(现代舞)岗位需具备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达二乙,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学科应与招聘岗位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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