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定拟调对象
以笔试、面试相结合为选调方式的,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以面试为选调方式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对象(以笔试、面试相结合为选调方式的,若末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对象;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笔试的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调对象。以面试为选调方式的,若末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考生进行第二次面试,成绩优胜者即为拟调对象)。未形成有效竞争岗位的,笔试、面试成绩均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若因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则从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由县教体局牵头,对入围人员的选调资格再次进行复核。拟调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定。
(八)办理调动手续
由县教体局按相关程序为拟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五、本公告由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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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8年保靖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表(1).xls
保靖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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