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一周内将《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人员备案表》报人事编制等部门审核、备案。
(十一)聘用
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聘用人员权利和义务
1.聘用人员编制属于事业编制,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在新田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五、其他事项
1.教师招聘工作在人大、组织、纪委(监察)、编办、人社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并发布公告。
2.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招聘考试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招聘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列支。
6.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举报或投诉电话:县纪委(0746-4712255)
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746-4714990)
招聘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股(0746-4716766)
附件:
1.新田县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职位表(免笔试)
2.新田县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3.新田县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新田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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