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发展、消除大班额及县一中搬迁需要,决定公开选聘县城城区学校小学、初中教师和县一中高中教师。现就公开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开、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城区小学教师100名、城区初中教师63名、县一中高中教师16名(具体选聘计划与职位详见附表1-1,1-2,1-3)。
三、选聘范围与条件
(一)选聘范围
城区小学和初中教师选聘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含塘渡口镇农村片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及县外在编在职教师。县一中高中教师选聘面向县内十一中、工业职中、四中、七中在编在职教师(因县二中正在接受省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暂不从二中选聘),县外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在高中学校任教的在编在职教师。
(二)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2、所有应聘教师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应聘小学教师年龄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需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县教师须在农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代课时间不算);特岗教师特岗转正后在农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录用的特岗教师,特岗三年算在农村学校任教)。县外的教师不限教学工作年限。
4、应聘初中教师年龄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要求与大学专业对口或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本县教师须在农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代课时间不算);特岗教师特岗转正后在农村学校任教2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录用的特岗教师,特岗三年算在农村学校任教)。县外的教师不限教学工作年限。
5、应聘县一中高中教师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岗位要求与大学专业对口或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具有三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县外的教师不限教学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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