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2018年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湘教办通〔2018〕45号)规定,经编委会核定编制计划,报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平江县教育体育局将组织实施平江县2018年教育系统小学定岗教师、幼儿园幼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四)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一)本县在编教师、三年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含2015年特岗)、2018年应聘我县特设岗位体检合格的特岗教师。
(二)已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被解聘、辞退后未达到再应聘规定年限的人员。
(四)公安机关备案的有犯罪记录和嫌疑对象。
(五)违反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对象。
具体招聘对象和条件以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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