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入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
应聘对象对体检结果如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3个工作日内向平江县教育体育局申请复查,请求批准后到指定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对象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考核对象。
七、考核
对拟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查和德、能、勤、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调查了解。考核合格者在平江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到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签订聘用协议;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县教育体育局纪监室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八.聘用管理
定岗小学教师按所报学区、幼师报考乡镇类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应聘者选择岗位(学校)。
县教育体育局与聘用对象依据国家人事政策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聘用期内不得调动和借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签订续聘合同。在聘期内如出现被用人学校解聘或违反合同规定的条款,按合同规定,予以解聘;不如期到岗、自动离职的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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