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法律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小练习3》,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某乡有选民13679人,周某是该乡人大代表候选入之一,根据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周某可以当选的是:( )。
A.参加投票的人数为9663人,周某获得选票3831张
B.参加投投票的人数为6841人,周某获得选票3421张
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43人,周某获得选票6749张
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13685人,周某获得选票13073张
【答案】B。解析:这道题目考查的是关于《宪法》和《选举法》的内容。考察关于选举的有效性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乡镇的选举制度,我国实行的是“双过半”原则,及参加选举的人数要达到全体选民的一半以上和候选人要获得参加选举活动人员的过半数投票,这个选举活动才有效。因此,对于A、C选项通过计算明显不满足后半个条件,排除。对于D选项,参加的人数远远高于选民人数,直接影响到选举的公平性,可能存在贿选等特殊情况,排除。B选项,两个条件都满足,是正确选项。
【方法总结】面对选举类题目,尤其是计算的题目,首先看清楚选举的类型,是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然后再去看具体选项,这样才能避免因小失大,提高做题正确率。
2.下列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的是:
A.代理权 B.姓名权
C.监护权 D.代表权
【答案】B。这道题的难度很低,考的知识点是纯记忆类型,难度系数不大。是对于民法内容考察,考的是人身权中的人格权。人格权包括姓名权、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个人隐私权。因此答案选B。
【方法总结】方法总比问题多。对于内容简单总量杂的知识点,我们建议用口诀去记忆会好很多。以此题为例,可以使用的口诀有:“生身健、姓肖名(名称权、名誉权)荣隐、个婚”或者“姓名肖生荣,是个身心健康,隐婚的人。”可以通过类似的总结方法来记忆,达到高效准确的记忆效果。
中公专家点评:对于简单知识点,考试会考的较细致,给学生的建议是,在扎实掌握知识的基础上,要学会运用技巧去更好的掌握所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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