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试
1.笔试内容:时政5道,《长沙县公安局校园保安管理实施细则》10道,《保安服务管理条例》35道。
2.笔试时间:2018年8月7日上午,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
1.考生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在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不超过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核验证。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8月7日,地点:长沙县星沙天华中路122号星大花园2706室(天华路与开元路交界处)。
七、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内保大队、教育局安保中心、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组织。
2.面试时间:2018年8月7日下午,地点:长沙县星沙天华中路122号星大花园2706室;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八、体能测试
1.由内保大队负责聘请专业体育老师,教育局安保中心负责现场监督,在指定的田径场进行体能测试,并做好现场医疗救助,防止意外;测试成绩存档。
2.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步。
3.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8月8日上午,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九、体检
1.笔试、面试、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企事业职工入职体检》标准,凭体检医院盖有合格公章的体检报告为准。
2.凡不参加体能测评或体检、笔试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评或体检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凡在体能测评或笔试、面试、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人员,取消其体检资格。
3.凡以前参加过校园保安招录,不合招录(补录)条件,取消应聘资格。
4.体检时间:2018年8月9日,地点另行通知。
十、考察(含资格终审)
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合格者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十一、录用
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即为拟录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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