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规定》和公安部消防局有关文件指示精神,加快湘潭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缓解公安现役部队警力缺乏与日益繁重的灭火救援任务之间的矛盾,经湘潭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15名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担任担任战斗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招岗位及数量
战斗员15名:双眼裸视力4.8以上,身体素质过硬,热爱消防事业并愿为之长期奋斗,退伍军人优先。
二、工作内容
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任务。
三、岗位要求
1、年龄20—27周岁男性,逾龄勿扰;
2、身高162CM以上,双眼裸视力4.8以上,体态匀称,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品行端正、服从管理,无任何违法犯罪及其他一切不良记录;
4、热爱消防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湘潭市公安消防支队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招录工作。对违反招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提交资料
本人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表,原件审阅、复印件留档备底;两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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