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公示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体检、考核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四、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2年内不得参加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
3、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面试结束后,入围人员放弃体检、考核等后续招聘程序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市本级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面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报名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资格条件有关事项,联系事业单位政工(人事)科,联系人及电话见附件1;
(2)政策咨询,联系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46—8323805;
(3)网上报名、准考证打印、交费等,联系市人社局人事考试院:0746—8329607;
(4)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46—8327349。
原标题:永州市2018年度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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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8年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永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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