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检察工作,强化检察辅助力量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东安县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检察工作;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2、身体要求: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检察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三、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1、招聘职位:从事文字输入、记录、归档、协助检察官办案等工作。
2、招聘职位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文化程度:本科,其中法学和语言文学类专业优先;
(3)能熟练使用电脑进行文字、表格等处理,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自律能力强,五官端正,举止大方,文明礼貌。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工作日)
1、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2、填写报名表。
五、政审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六、体检
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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