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有关部门同意,怀化市公安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看护监察留置对象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等程序,严格选拔聘用,确保队伍素质。对违反招录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招聘计划
怀化市公安局监察留置看护岗位男性10名(其中退役军人4名,有丰富文秘工作经验者1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二)年龄在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高1.68米以上,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
(三)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含公安现役部队)的复员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等可根据实际情况,招录条件可适当放宽且优先录用;
(五)热爱留置看护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和保密意识、安全意识、服从意识,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将在怀化市人力资源网、怀化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怀化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台等网上进行公布。此次招聘工作由怀化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进行招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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