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658人,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实行合同聘用制,按照编外合同制教师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区教育局可根据全区实际岗位需求,对聘用学校进行统筹调剂。
2.人员经费由区财政按平均每人每年8万元(含五险)包干到校,由编外合同制教师聘用学校考核后统筹发放。
三、招聘类别、单位及具体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岗位分为A、B、C三类,具体岗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信用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年龄条件:A类岗位和B类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7月4日以后出生);C类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7月4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普通高中教师岗位(含职业中专文化课教师)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学历和专业要求见岗位表;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4.资格条件:
①普通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岗位资格证要求详见岗位表;持有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②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A、B类语文、英语、音乐岗位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③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须达到TEM-4合格及以上等次或CET-6成绩在425分以上。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CET-4成绩须在425分以上。
5.工作经历条件: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提高农村学校师资水平,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须现在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且具有一年及以上中小学任教经历(不含实习经历)。
6.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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