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创办于1978年,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000余人。建有长沙、邵阳两个校区,本部在邵阳市宝庆东路,长沙校区办在国家级浏阳经济开发区,主要面向装备制造业、汽车产业、IT产业,培养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技工等一线急需工种的高端技术工人。现有长沙校区、电气与智能工程、机械工程和商务与信息工程4个教学单位,开办了基本覆盖汽车产业链和电子信息产业所需的16个专业工种。模具制造与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数控加工技术、焊工和电工为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会计电算化是省级重点专业。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行政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经信委纪检处和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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