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核。
1)考核时间另行确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A、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效果差;
教育教学效果情况由所属乡镇中心校根据质量检测结果予以界定并做出说明。
B、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C、现在编不在岗者;
D、参加本次教师选调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材料者;
E、近三年因安全工作不到位,发生过安全事故并造成学生伤亡的直接责任者。
4、预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学段、分科目等额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不递补。预录人员根据酿溪镇中心校公布的各学校职位,分学段、分科目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受聘学校。笔试成绩相同时,年龄大的优先,年龄相同时,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时,职称高的优先。
5、公示。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1、单位开具虚假证明者,一律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
2、参加本次教师选调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材料者,一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此次教师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新邵县教育局。
原标题:2018年新邵县酿溪镇初中、小学选调教师公告
新邵县教育局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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