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身份证、毕业证(2018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对应岗位资格证、执业证等以及报考职位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的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4张。已经聘用在我县卫生计生系统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正在服务期的特岗全科医生不得参加本次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职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重复或多报取消考试资格。每个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需申请开考的,须由用人单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书面报告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公告后方可开考。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供报考者身份证方可领取。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表,并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签字承诺。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笔试
笔试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上午9:00-10:30。
(三)实际操作考试
实际操作考试实行100分制,占综合成绩的40%。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职位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考试人员,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实际操作考试。
实际操作考试时间为 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5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实际操作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同时,对患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学校可不予录取或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疾病的考生,体检为不合格。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由本人在知道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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