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2.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在北湖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3.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参照公务员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谈专业知识的方式进行。
4.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五)体检
1.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卫生计生局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时间。体检时间在北湖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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