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
(四)试用与考评
1.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时间到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面试。
2.面试合格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考评通过后,报请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确定是否聘用。
3.应届毕业生试用期间专科学历的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本科学历的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研究生学历的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4.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000-3000元/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家试用期工资待遇为50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5.试用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不符合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我院有权辞退。
(五)体检
试用一个月后,由院办公室安排至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试用期考评和体检情况,对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五、正式聘用、待遇
1、公示期届满,按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我局、院里有关政策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者应当服从工作安排,可以调整到院下设分院工作。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享受院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及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及福利,专业技术人员还另外享受业务绩效工资,业务绩效工资按院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为积极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和高学历人才,中级职称工程师工资待遇年薪不低于10万元,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工资待遇年薪不低于12万元,教授级高工或专家工资待遇年薪不低于15万元(其中数据中心主任工资待遇年薪不低于15万),并享受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养经费扶持。
原标题:2018年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招聘简章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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