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同时要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按报考(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卫生院西医临床医师、护士)岗位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工作单位,若综合成绩相同者以专业理论考试成绩高者优先(随军家属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体检后,因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进行递补一次。
五、纪律要求
1、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按时到岗到位。办理招聘手续后未按时到岗到位者,取消聘用资格,不进行递补。
3、参加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4、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其它
1、咨询电话:县卫计局政工股:0739—7132627
2、举报、投诉电话:0739-7158869
附:洞口县2018年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洞口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洞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5日责任编辑(hnoffcn_jyx)